▲Makiyo和友寄隆輝在打人後,2月4日還召開記者會抗辯,Makiyo說有繫上安全帶,是司機態度不佳,加上胸部不小心被揮到才是衝突主因。(圖/享鴻娛樂)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和當時日籍男友友寄隆輝酒後毆打運將林余駿案,台北地院4月26日依普通傷害罪判刑,台北地檢署無法認同地院判決理由,認定兩人涉及重傷害未遂,10日提出上訴。
今年2月2日,日台混血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與友寄隆輝在酒後與計程車司機林余駿起口角,聯手毆打林的頭、胸至重傷(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等),並棄林不顧便離去,事後還召開記者會指被林觸及胸部云云,引發輿論撻伐。
台北地檢署2月10日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Makiyo(求刑4年)和友寄隆輝(求刑6年),同行藝人丫子(曾瓊慧)和湘瑩(王湘瑩)則涉偽證;4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變更起訴法條,兩人均判普通傷害罪,Makiyo被判刑10個月,緩刑3年;友寄隆輝則被判刑1年、緩刑4年,兩人在這段期間都得交付保護管束,不得離開台灣。
北檢5月10日上午表示,經內部討論後,無法認同台北地院一審的判決理由,仍認定Makiyo和友寄隆輝兩人涉重傷害未遂而提出上訴。另一方面,丫子和湘瑩都坦承犯案,丫子一開始雖然不認錯,事後也認罪,而湘瑩一開始就認罪,檢方決定緩起訴處分,並且命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丫子是12萬元、湘瑩是8萬元。
▲Makiyo、友寄隆輝打了運將後,談笑風生買消夜。(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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