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年初做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圖/最高法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因不滿最高法院近期相關判決與決議,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打算在6月4日到最高法院前靜坐表達不滿。檢察總長黃世銘15日說,他支持吳巡龍的觀點,但抗議方式可以再研究討論。
最高法院在今年初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且檢察官須負起百分之百舉證責任,若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吳巡龍與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認為,最高法院禁止法官及檢察官做積極調查,限制檢察官查案空間,發生問題時卻又要檢察官承擔。
對於最高法院的決議,黃世銘15日表示,他支持吳巡龍,不認同最高法院相關決議,但是否要用靜坐表達抗議,值得再討論。
對此,最高法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於刑事訴訟程序中係公益的代表,行為動見觀瞻,應依法行事,對相關案件的法律見解有不同意見時,宜循法定程序表達意見,倘動輒以民粹方式為之,對於整體法律秩序的維護並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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