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喪夫的大陸籍女子,民國99年9月份時在中壢的某公園遭到陳姓大伯襲胸,離譜的是,女子被嚇到回問幹嘛時,陳男竟然連續回答3次「我哈死妳了」,隨後還將掙脫的弟媳毆倒在地;陳男於15日被以強制猥褻等罪判處10個月徒刑。
判決書提到,因為陳男知道弟媳平日多會於中壢市某公園販賣彩券,所以藉機前往,並趁沒有人注意時,由後方抱住弟媳並摸她胸部;女子掙脫後,不滿的陳男揮拳攻擊弟媳的頭、臉與胸部,甚至把她打到地上;陳男離開現場後,弟媳隨即報警。
▼2011年的海洋音樂祭,曾有人拍到「襲胸男」,但和本案不同的是,圖中兩人似為兩情相悅。(圖/翻攝自YouTube)
對於強制猥褻和傷害等行為,陳男矢口否認,還說是因為弟媳把他父親的黃金拿走,他才會前往公園想討回,沒想到被害人竟先打他的肩膀,他才憤而抱住弟媳的肚子,之後又把倒在地上的弟媳扶起來,再呼她兩巴掌後就離去。
不過法院在審案時認為,陳男所言和常情不符,所以在一審時就以強制猥褻等罪將他判10個月;而高院則指出陳男是被害人丈夫的哥哥,但對於喪偶的弟媳不但沒有多照顧,還罔顧人倫在公園對她襲胸以及毆打。
15日高院審酌陳男跟弟媳還沒有和解,而且犯案後還不知認錯繼續狡辯,故以強制猥褻罪與傷害罪對陳男判有期徒刑10個月,而且傷害罪之部分不可以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惡劣,應該用夾手指的刑罰來對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