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婦產科診所負責人與24歲小護士有染,某日凌晨兩人在診所4樓做愛,被醫師娘報警捉姦,當場發現小護士上半身穿著鏤空情趣內衣,下半身卻什麼都沒有,老公則是褪褲光屁股,醫生娘一怒控告女方通姦罪,高等法院審理,判處小護士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這名今年50歲婦產科診所負責人在桃園地區執業十多年,其妻懷疑老公與診所內一名24歲護士有婚外情,暗中委託徵信社調查,民國99年12月底,醫師娘接獲消息指老公與小護士深夜在診所獨處,便報警捉姦。
醫師娘進屋後不動聲色走到4樓,聽到男女發出呻吟聲,再推開主臥室房門驚見床上老公趴在小護士身上在嘿咻,小護士下體裸露,上半身剩情趣內衣,老公則是褲子褪到膝蓋光著屁股,徵信社人員當場連拍數張照片,醫師娘據此控告小護士涉及通姦罪。小護士則是辯稱當時是蓋棉被談公事。
全案經一審判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法官以小護士裸露照片罪證明確,判處4個月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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