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有民間團體和立委質疑,政府每年編列逾4億元,全額補助3萬8000多位工作滿30年的公務人員健保費,同樣年資的勞工朋友,卻得繼續乖乖繳錢,相當不公平。銓敘部17日提報公保修正草案,基於考量國家資源優先照顧弱勢族群上,將刪除免繳的優惠。
銓敘部指出,過去因為公保養老給付上限只到30年,所以才規定30年後的保費通通由政府負擔;且1995年3月全民健保成立時,公保疾病、傷害或生育事故的醫療給付併入健保,因此健保費也是比照辦理,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保留補助,但已訂落日條款,1999年5月31日後新加保的公務員,已經沒有這項優惠。該條文因立委屆期不連續,法案待行政院重新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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