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在臉書上市後結婚 律師:祖克伯高招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臉書創辦人祖克伯(Mark Zuckerberg)最近真是忙翻了,臉書首次公開發行(IPO)後3天,就和華裔女友普莉希拉陳(Priscilla Chan)結婚,不過加州一位離婚律師表示,祖克伯選在這個時間點結婚為明智之舉,即使兩人沒簽離婚協議,日後要打離婚官司時,這時間結婚才能確立彼此的資產。

◄祖克伯選在臉書上市後結婚,律師說祖克伯高招。(圖/取自祖克伯臉書)

加州奧克蘭(Oakland)上訴律師戴禮(Garrett Dailey)表示,根據加州的夫妻共有財產法,婚後所創造的任何財產皆為兩人共有,離婚後應平均分配,因此普莉希拉陳可聲稱擁有婚姻期間臉書股票部分購置權和轉讓權,所以祖克伯選在臉書股票公開上市後結婚比較有利。

另外,假使這對夫妻和大多數有錢的加州民眾一樣簽署婚前協議,如果未來走上離婚,祖克伯和普莉希拉陳勢必在分配財產的方式上達成協議,這些資產包含臉書股票。戴禮說,「巨富簽署婚前協議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在避免隨離婚而來的獅子大開口。因此最好事先想好對策。」

祖克伯與普莉希拉陳兩人有沒有簽署離婚協議?臉書發言人不願評論這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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