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育達高中餐飲科女老師林伊葭慘遭殺害,20日在社區大樓的地下室電梯口遭歹徒黃建憲從後方出手勒昏,21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電梯附近的廢水池內。黃建憲曾有性侵9歲女童前科,也讓不少網友怒吼,呼籲立法院應重新思考「梅根法案」的可行性,公布台灣的性侵犯個資與居住地點。
▲21歲性侵犯黃建憲曾有性侵女童紀錄,在電梯預謀擄女老師棄池。(圖/東森新聞提供)
殺人兇嫌黃建憲年僅21歲,是性侵假釋犯,早在民國95年,就因性侵9歲女童入獄。民國98年12月出獄後即無業,平日四處遊蕩,與朋友在案發的冠倫大國社區租屋。
去年原本有立委提案仿效「美國梅根法案」,要求公布性侵犯個資,若性侵犯再犯機會高,可施化學去勢。但是最後這兩部分修法都未納入,立院僅作成附帶決議,要求衛生署、法務部及內政部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公聽會,就其適法性、醫學倫理、人權及社會公義與相關配套,廣泛蒐集意見後研酌。
而台版梅根法案當時引發不少爭議,加上內容以公布性侵犯資料為主。台灣人權促進會在當時就認為,8 成性侵犯多為熟人,公布性侵犯資料是否能避免性侵再度發生,相當值得探究。
台灣人權促進會政策倡議部主任葉亭君去年也發表文章《梅根法案是最好的選擇?》,表示「梅根法案」對於性侵犯矯治與再社會化沒有幫助,也會滋生公眾暴力等社會問題,例如2005年至2006年間,美國發生四件陌生人於網路上搜尋前性侵犯資料後將其殺害的事件,甚至導致無辜家屬連坐,難有安身之地。
雲林葉小妹在2011年3月遭性侵累犯林國政性侵殺害,加上多名法官輕判性侵案,引爆「白玫瑰運動」。立法院在同年10月25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性侵犯出獄前經評估有高再犯風險,可由法院裁定施以強制治療。
我們想讓你知道…加害人有人權,被害人也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