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板橋詹姓男子與女鄰居暗通款曲,詹妻在家裝設針孔攝影機拍到兩人嘿咻畫面,雖然詹妻原諒丈夫,但小三卻反告詹男性侵和妨害家庭。不過,檢方勘驗偷拍畫面發現,女鄰居採主動性交姿勢,性侵部分不起訴;妨害家庭部分,板橋地院判詹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調查,詹男(51歲)與隔壁開美容院的婦人是老鄰居,99年6月起,兩人在詹男住處、美容院、宜蘭羅東鎮某溫泉旅館等地多次發生性關係。詹妻察覺丈夫行為有異,偷偷在家中裝監視器,果然拍到兩人做愛過程。
詹妻氣得興師問罪,詹男認錯並保證不會再犯,獲妻子原諒但保留性愛光碟。未料,此事在鄰里間傳開,小三的丈夫去年4月追問妻子,妻子謊稱被詹男性侵,兩夫婦分別控告詹妨害性自主、妨害家庭。
詹男應訊時否認性侵,拿出妻子錄下他和女鄰居的性愛光碟,證明兩情相悅,每次還塞錢給對方;檢方勘驗光碟發現,女鄰居採主動性交姿勢,性侵部分不起訴;另外,詹男曾找來議員協調,並播放光碟給議員、律師等人觀看,此舉又惹惱女鄰居,追告詹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等罪。
檢方認為,詹某此舉是為了想和解或討論案情,主觀上並無不法犯意,縱使詹男有傳述兩人性交情節,也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部分處分不起訴。法官認為,詹雖未構成性侵,但確與婦人發生性關係,構成妨害家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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