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葉少爺酒駕致死案 求重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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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葉少爺」葉冠亨酒駕車禍導致2人死亡案件,30日上午偵結,承辦檢察官依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罪嫌對葉冠亨求處最高刑度7年有期徒刑。同案涉嫌違規左轉被撞的垃圾清運車司機王嘉祥犯後態度漠然,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於起訴時考量葉冠亨迄今未對死者家屬有絲毫的彌補、也未賠償分文,犯後態度漠然,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被同夥稱為「葉少爺」的22歲男子葉冠亨,4月25日清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撞上垃圾車,再撞死47歲的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賓士車前座友人陳岡逸(24歲)傷重不治,後座的李姓、楊姓女友人多處骨折;3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49歲)因過度悲傷勞累猝死在家中,夫妻倆留下年僅8歲的獨生女,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小康家庭因此破碎。

「葉少爺」因在網路上炫富引發各界嚴厲撻伐,在肇事9天後,才在病房露面接受媒體訪問,一開口就是道歉還流淚,強調自己會在康復後親自前往許家上香悔過,被罵寵壞兒子的葉媽媽更是下跪道歉,頻頻說自己沒有把孩子教好。

但是旁邊友人卻一直提醒說葉少葉年輕不懂事,要大家別太苛責,5分鐘訪問結束,揮揮手還說了一句,「謝謝!謝謝喔!大家都交差!」

葉少爺炫富,網路上一片撻伐

葉冠亨因酒駕肇事直接、間接釀成3條人命,自己腳部骨折,5月7日躺在擔架上被推到高雄地檢署出庭應訊,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諭令他以100萬元交保。

民事部分,5月28日上午高雄地檢署傳喚李姓婦人家屬及陳岡逸家屬就求償金額協調,陳岡逸父親當庭要求檢察官羈押葉冠亨遭到駁回,氣得拒簽偵訊筆錄。葉冠亨則是未出面,由委任律師代為出庭。

由於全案受到社會關注,檢方加速腳步偵辦,對於葉冠亨,依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具體求處最高刑度有期徒刑7年。承辦檢察官於起訴時考量垃圾車司機王嘉祥迄今未對死者家屬有絲毫的彌補,也未賠償分文,犯後態度漠然,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依刑法第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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