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求刑7年 陳岡逸父嘆:一條命才值3年半

我們想讓你知道…法律就是如此啊....:(

▲陳岡逸的父親認為檢方求刑太輕。

東森新聞記者吳錫河、崔顯亞/高雄報導

喧騰一時的「葉少爺」酒駕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經過一個月的調查後,30日正式將葉少爺跟垃圾車駕駛王嘉祥兩人,分別以酒駕致死和過失殺人罪提起公訴;雖然檢方對葉少爺求處7年重刑,但同車死者陳岡逸的父親出面表達不滿,認為一條人命只值3年半,法院審判也不會判7年,認為求刑太輕。

葉冠亨(22歲)4月25日清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撞上垃圾車,再撞死47歲的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賓士車前座友人陳岡逸 (24歲)傷重不治,後座的李姓、楊姓女友人多處骨折;3天後,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49歲)因過度悲傷勞累猝死在家中,夫妻倆留下年僅8歲的獨生女,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小康家庭因此破碎。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彩秀表示,去年10月酒駕提高刑度後增列條款,酒後駕車致人於死者得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承辦檢察官認為葉冠亨未賠償死者家屬,犯後態度漠然,對他求處最高刑度。

不過,當時在葉冠亨車上不幸罹難的死者陳岡逸,他的父親聽到檢方求刑還是很不服氣,葉冠亨酒駕奪走兩條人命年求刑7年,等於一條人命只值3年半,他質疑求刑太輕,且檢方一直都不聲押葉少爺,還認定「無法自理生活」,陳父認為根本是假的。

葉冠亨傷勢到底如何?陳父請檢察官再查個清楚,否則以葉家的財力勢力,很有可能會協助葉少爺偷渡,來躲避這次的牢獄之災,畢竟對死者家屬而言,司法判決是唯一可以討公道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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