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印籍看護因對雇主不滿,趁吳姓顧主帶家人出國時,丟下臥病在床的吳姓老翁「落跑」,老翁被發現時已奄奄一息。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以遺棄罪判看護9個月有期徒刑。
75歲的吳姓老翁家住新北市林口區,因腦中風併發失智症,大小便失禁,無法自理生活,領有極重度殘障手冊。他的兒子透過仲介僱用這名27歲的印尼籍看護來照顧他的生活起居。
去年9月,看護幫老翁洗澡時,因未全程攙扶,導致老翁摔傷撞到牆壁,前額及頭皮有6公分的傷口。看護認為雇主對她不好,工作不如意,趁僱主全家出國時,丟下老翁離家出走。隔天僱主的岳母來訪時,才發現老翁獨自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嚇得趕緊通知吳男。
法官認為,看護去年未適當扶持被害人,涉有過失,而又擅自棄被害人不顧,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險,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拘役40天、遺棄罪判9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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