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立委郭玟成(下圖/資料畫面取自東森新聞),遭控協助日統客運向高速公路局關說,並收取業者200萬元,原本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郭玟成關說所收的錢,是他立委職務上的對價金,多次獲不起訴處分,結果北檢1日上午大逆轉,將郭依貪汙圖利罪起訴,並求刑7年。
起訴書舉證指出,郭明知「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6條規定,受託對於政府遊說或接受人民遊說,不得涉及財產上利益之期約,據以認定郭涉貪。
至於求刑理由則表示,郭擔任議員、立委多年,對職權行使不可收買,理應深有體悟,卻對日統酬謝多年代為陳情的給付款,允為接受,且200萬元又非小額,因此,建議法院量處郭有期徒刑7年,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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