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湯姓女子不滿前夫未依約給付贍養費,自認遭虧待,去年1月間將內容含「你真是豬生狗養貓帶大的傢伙」等2封辱罵文字的電子郵件,寄給前夫的同事、長官等數人。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2個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湯姓女子在去年1月間分別將內容含「我要替花國民納稅的錢,卻養出的敗類殘渣、浪費公帑討回我該討的公道」、「你真是豬生狗養貓帶大的傢伙」等辱罵文字的電子郵件寄給前夫的同事、長官等數人;湯女前夫收到信後不滿受侮辱,報警處理。
湯女雖然承認這些郵件是她寄送,但認為信件內容所述是事實,並無過錯,不過法院一審認為湯女的用語,造成其前夫在社會上人格及地位的負面評價,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湯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高院雖審酌湯女尚未走出婚姻破碎的傷痛,且在經濟及婚姻上自認是弱者等,但法官認為2封郵件具不同犯意,應一罪一罰,依2個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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