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張炯漢/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響應環保,率先採用警用電動車,不過電動車馬力性能比不上汽油車,警方遇見嫌犯要追捕,嫌犯油門一踩逃之夭夭,電影搞笑情節真實上演。警方認為,電動車安靜,適合巡邏,但遇到突發狀況、要追緝歹徒時就會吃虧,應該呼叫警網支援。
警車出動追緝嫌犯,雖然猛催油門,無奈駕駛改裝MAZDA 3的嫌犯還是一溜煙跑了,別以為這是電影搞笑情節,而是台中市真實發生的案例,因為員警開的是警用電動車,嫌犯超過百里時速,電動車根本追不上。
台中市率先配備Nissan LEAF警用電動車,18輛電動車配置在8個分局,雖有環保概念,但追歹徒時卻矮一截。警方認為,此時應呼叫警網支援,而不是靠電動車追,但緊急時刻,遠水怎能救得了近火?
拿警用電動車和吃汽油的警車比一比,從0加速到時速100公里,電動車要12秒,汽油車8秒,最高時速電動車只有140公里,汽油車200公里;換言之,開著警用電動車,遇到嫌犯開性能更好的車,恐怕只能望塵莫及。
警用電動車環保、安靜是最大優點,續航力150公里,但受限於性能,追嫌犯時真的會輸在起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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