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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從5月15日開始提供用路人免費供裝eTag,國道ETC日利用率因此提高到55%,但仍未達合約規範的65%,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這次鐵了心要罰遠通2.21億元,最快7月就會寄出處罰通知;照合約規定,將按日再罰50萬元,直到年使用率達65%為止。
高公局去年4月15日以ETC月使用率未達合約要求的5成,對遠通發出違約通知,之後雙方達成限期改善取代罰款的共識,5月中遠通開放免費供裝eTag,至今已吸引61萬用戶申裝,若再加上7月底可全部免費移轉的121萬OBU用戶,ETC用戶數預估會超過180萬。
▼電子收費ETC無法在6月達到合約標準的65%使用率,高公局將罰遠通2.2億元。 (圖/東森新聞提供)
高公局指出,免費eTag上路後,ETC利用率的確快速提升,過去最高大約45%,現在平均每週利用率約53%,但仍與合約要求的65%利用率有落差。
高公局29日宣布,遠通確定違約,7月將首度開罰,罰款將追溯自去年4月15日起算,截至至今將罰款2.21億元,且開出罰單後將按日每天再罰50萬元。
遠通發言人周世惠表示,因eTag使用頻率在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時拖了3個多月,另外還投入在合約以外的3.8億免費eTag優惠,若再罰款是雙重處罰,將主張啟動處理履約爭議的協調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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