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吳政宏酒後看見蘇姓鄰居在擺攤賣蓮霧,上前詢問「甜不甜?」鄰居回答自己喝了紅茶試不出味道,結果被吳男拿刀狂砍腰部,連命都差點沒了,最高法院3日以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年6月確定。
►問蓮霧甜度,醉男不爽砍鄰居判刑。(圖/資料畫面/東森新聞)
根據判決書指出,有賭博等前科的吳政宏於民國99年12月某日下午,因為不滿鄰居蘇男「蓮霧甜度回答」,心生不滿拿起地上的磚頭想打人。蘇男見狀逃到附近的臭豆腐攤位,吳男追上前,拿起攤位上的菜刀揮砍蘇男腰部,使蘇男受到出血性休克等傷害,有危及生命之虞,送醫後倖免於死。吳男事後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是與蘇男發生口角,才臨時起意拿菜刀揮砍。
法院一審判吳男5年10月徒刑;二審審理認為,吳男使用的不是尖刀,是一般家庭切菜用的菜刀,但揮刺後竟深入被害人後腹壁達10公分,可見他盛怒之下,猛力揮刺,使蘇男受傷嚴重,一度性命垂危。
法院審酌他僅因鄰居的問話回答不如他意,就使鄰居受傷。考量他雖坦承部分犯行,但未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未獲原諒,且因別的案件服刑完後又犯下這個案件,構成累犯,以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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