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李姓女子因狐臭難耐,經朋友介紹到台北市一間整形外科中心就診,聽從醫師建議進行「內室鏡旋轉刀狐臭刮除術」,沒想到術後她發現自己皮膚壞死、留下疤痕,請求民事賠償,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醫生賠償新台幣24萬3000多元。
►狐臭手術致腋下皮膚壞死,李女獲賠24萬多元。
李女指控,洪姓醫師沒有在手術前告知她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危險,也未作好術中、術後處理,導致她右側腋下皮膚組織缺血壞死,留有大片黑色疤痕,疤痕已纖維化及攣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高院審理認為,雖然此手術有造成皮膚壞死、傷口疤痕風險,但如果洪姓醫生於術中仔細止血,術後適當壓迫傷口並及時將血腫清除乾淨,就可避免,判洪姓醫生要賠償術後門診費用、復原手術費用等24萬3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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