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肇事犧牲的不僅是肇事者的生命,連被害者家庭也跟著破碎,但就是有人罰不怕!彰化縣社頭鄉1名陳姓男子,今年4月8日喝酒騎車被攔查,酒測值高達1.44,檢察官告誡後飭回,沒想到隔天他繼續喝酒騎車,又被警方攔下。
▼酒駕原本就不該,政府還必須付出大成本來臨檢防範。
這起離譜的事件主角是44歲陳姓男子,根據警方資料顯示,他早在2年前就因為酒駕被判刑3個月,當時易科罰金。沒想到死性不改,4月8日中午到朋友家喝酒,一路搖搖晃晃騎車回家,剛好被巡邏警察看到,立刻攔下,公共危險罪的酒測值是0.25,陳男測出1.44,將近6倍的高數值讓警方也嚇到。
由於觸犯公共危險罪,必須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告誡陳男不可再犯,隨即將他飭回。沒想到他完全不當一回事,回家後與朋友繼續吃喝,隔天4月9日騎車出門,與轎車發生車禍,前來處理的員警發現陳男一身酒味,酒測值0.93。
由於陳男死性不改,彰化地方法院依照2個公共危險罪,裁定陳男有期徒刑10個月,易科罰金30萬元。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種人根本是活體炸彈,應該直接關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