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往偶而會聽到警察吃案的情事,沒想到消防局也爆出吃案事件!東森新聞接獲投訴,指稱高雄市消防局吃案,一年發生3千多件的火警,竟然只對外宣稱僅有1百多件,而這一切都是高雄市消防局長陳虹龍(如下圖,東森新聞提供)要向陳菊市長邀功打造安全城市的假相,但是保險公司會參考消防局的鑑定報告來當成理賠的證據,這樣會不會造成民眾請不到錢呢?
民眾的投訴信上寫道,民國100年高雄市消防局有3795件火災接報件數,但官方數字只有112件,疑似吃案3683件,超過官方數字30倍的案子憑空消失了,但真的是這樣子嗎?由於投訴信上頭也記載了去年一月份消防局吃掉的案子,東森新聞記者於是前往求證。
東森記者實地前往位於華榮路的汽車工廠,來了解當時到底有沒有發生火災。「有損失就對了,當時就2部機車、1台冰箱。」民眾確定去年1月2日凌晨3點發生火警,跟投訴者的資料比對,有燃燒也有財損,但高雄市消防局還是以無損失結案,明顯吃案。
同樣被點名的還有這一件,時間也在去年1月2日,但時間是下午1點29分,前金郵局的頂樓明明有火煙,但是案子也被吃了,到底為什麼消防局要吃案呢?有基層消防隊員跳出來說話,「如果說火災損失大於多少標準的時候,主管要被記缺失,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能吃案就盡量吃。」
▼燒成這樣還不算火災?高雄消防局以「無損失」結案。
「局長正在忙!」面對吃案疑雲,記者走了趟消防局,局長陳虹龍以公務忙為由不願出來面對鏡頭,但派出專委李清秀表示,認定成災的標準是依照消防署規定。
有趣的是,消防局拿消防署當擋箭牌,但同樣一份消防署作業要點也寫明了,只要有燃燒,不管是自行撲滅或消防隊撲滅一律視為火災,也難怪投訴人會說這一切是偽造文書,而且是陳虹龍為取悅陳菊,強調高雄市是無火災城市所為。(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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