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劉姓男記者參加網站舉辦的付費攝影活動,涉嫌拍攝少女露三點鹹濕照,還暗示女方性交易,台中地檢署12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王姓男子97年起在架設攝影網站,自任版主,對外應徵模特兒,兩名未滿18歲的女模特兒成為拍照露三點的女主角。王男並以付費方式召集攝影師拍照,參加者每次需付新台幣2000元至2500元不等費用。
擔任平面媒體記者的劉男成為該網站會員後,參加多場攝影活動。他辯稱是長官要他「追查有無不法情事」,追蹤此新聞約1年半,但只要拍露點時段他就會迴避,他向長官回報有拍露點照片,但長官不認為是猥褻照。
但女證人卻表示,劉男常搭載她從台北南下台中拍露點照。劉男曾拿模特兒幫男生口交的影片給她看,並稱男主角就是他,還說口交比拍照好賺,暗示她要不要性交易。
由於幫未滿18歲少女拍攝猥褻照片已觸法,加上劉男多次暗示邀約女子性交易,檢方認為他逾越新聞採訪界線,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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