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 /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67歲魏姓老翁4月時因胃痛,打電話叫宜蘭縣消防局救護車,送醫途中竟然拔除了病人呼吸器,家屬雖二度告知救護人員,患者動過氣切手術,只能用氣切管給氧,但救護員沒學過如何使用氣切管,執意戴氧氣罩,造成病患到院後缺氧成了植物人。
掌握人命的救護員竟然救人不當反害人,送醫7分鐘路程都用氧氣面罩,替無法自主呼吸的魏姓老翁以口鼻給氧,不聽家屬二度提醒須用氣切給氧,導至病患到醫院後,腦部嚴重缺氧受損成植物人。
▲氣切示意圖,從喉嚨切口放入氣切管輸送氧氣。(圖/取自醫改會)
針對救護疏失,宜蘭縣政府答覆,該名救護員是名50多歲、從消防小隊長退休的志工,曾現場詢問家屬可否拔除呼吸器卻沒得到回應,只好就訓練所學施救;且全國的救護員均未受過氣切給氧訓練,加上宜蘭現有的救護車上,也沒有提供專門給氣切患者使用的專業配備,因此救護員依所學施救無過失。
家屬質疑,是救護人員給氧方式錯誤,未從氣切管給氣肇禍。家屬認定是消防局配備不足導致意外,堅持一定要申請國賠,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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