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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中興大學聯誼會會長黃中衛5月份辦理畢業售票舞會,但因忘了申報19元的稅金,事後收到匿報裁處書得罰款7500元,讓他相當傻眼;對比要是退稅額在200元以下,國稅局就會因不符合人事成本為理由不退稅,讓很多民眾不滿政府搶錢搶得太誇張。
5月的該場舞會約有100多人參加,共收了門票費7550元,連補貼開銷都不夠,地方稅務局當時派人到場,黃中衛以為可以補繳娛樂稅,沒想到卻收到罰單。他說對學生來講,7500元實在是大數目,希望勞動抵稅,他也忍不住抱怨,「大砲打小鳥,就跟犯罪事件很多,但警察們辦最多的是闖紅燈。」
台中稅務局大智分局主任李麗清解釋,「這是應報備而沒報備的行為上的裁處罰,並沒有跟學生處漏稅罰的一個動作。」她相信學生不是故意匿報,「雖然想幫學生解套,但實在沒辦法」,學生還是得繳罰款當做經驗。
除了黃同學的事件之外,之前還有汽車旅館傳出逃漏稅,國稅局就派人去查他們每天洗了幾條被單;有車主傳出逃漏稅,國稅局也用上了車牌辨識系統,一台一台查;甚至連餐廳所收到客人付的2元小費,國稅局也要他們繳稅。
政府追稅追得那麼兇,但今年6月份報完稅後,台中有一位廖小姐明明有87元該退稅,卻遭政府充公,令她相當不滿,「去買菜一定是買最便宜的,一把是15元,也有10元的,那你說87元我可以買幾把的菜?」
仔細看看她的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上面應退還稅額明明就是87元,但翻到背面,國稅局寫在一小角寫著,因為人事成本考量,全台灣只要200元以下通通不退稅。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退稅額200元以下政府將不會退稅;但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5-1條,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所補徵金額300元以下,國稅局也不會要求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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