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看到路上有可回收物,資源回收者總是會撿拾變賣,但隨便亂檢可鬧出法律問題。嘉義市一名8旬老婦不識字,撿拾路上的廢紙欲變賣,結果竟是民眾的重要文件,所幸警方及時查獲。雖然老婦對自己糊塗行徑感到後悔,但已觸犯竊盜罪嫌,23日被警方函送法辦。
一名年輕人7月中旬到派出所報案,指稱機車上擺放的箱子不翼而飛,內有公司型錄、名冊及帳本等重要文件。警方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經追查發現,一名戴口罩、帽子並騎乘腳踏車的婦人拿走了重要箱子,但她的臉部包得密不通風,根本無從辨識面貌,只好以車追人,不過仍無所獲。警方研判這名婦人為資源回收者,可能誤以為箱子中的紙張是廢紙,才會撿走回收。
警方拿著嫌疑人影像前往資源回收場詢問,終於打聽到嫌疑 人的住處,通知到案說明,並指出嫌疑人是一名年屆8旬的老婦。老婦供稱因不識字,無法辨別紙張所記載的內容,不知道是別人重要的文件,對自己糊塗行徑感到後悔,所幸文件還沒有變賣,才沒有造成被害人更大損失。
警方提醒從事資源回收的民眾,不要隨意撿拾路旁 的物品,應先確定物品來源,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吃上竊 盜罪嫌,得不償失。
▼撿拾資源回收前要經過允許才不會涉嫌竊盜。(圖/截字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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