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義縣溪口鄉長劉邦詩交棒給女兒劉純婷。(圖/取自溪口鄉公所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嘉義縣溪口鄉長劉邦詩涉嫌圖利親友承攬學校工程,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6個月,上月28日判決定讞,竟然在宣判當天上午即搭機潛逃出境飛往大陸;對於他如何得知判決定讞並提前離境,檢方兩手一攤說「我們也不知道」。
劉邦詩(60歲)是現任溪口鄉長劉純婷的父親,嘉義檢方指出,劉1996年時辦理文建會補助1375萬元溪口國小展演場新建工程,為了讓兩名不具廠商資格的親友承攬,他在規劃階段自行找三家廠商比價,將工程切割成七項,讓各項都在2百萬元以內,規避相關法令,圖利兩名親友共180餘萬元。
劉一審判刑5年半,經過台南高分院5次更審減為4年半。最高法院今年6月28日下午宣判駁回上訴確定,檢方接到台南高分檢要求境管傳真,通知劉隔天日上午發監執行,他當天未到案,檢方下午開出拘票,才發現劉在宣判當日上午已搭機赴上海。
對於他如何得知判決定讞並提前離境?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我們也不知道!」劉純婷則表示,父親的事業在大陸,當天離境只是「巧合」。檢方今天將聲請沒入30萬元保證金,同時發布通緝,通緝時效為37年。
為防止有案在身的「大咖」落跑,法務部今年5月特別修正刑事訴訟法,經法院判刑2年以上確定案件,不用等被告收到判決書,檢察官可逕行拘提發監,修正案目前還躺在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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