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衛生署於7月31日敲定,牛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容許殘留劑量訂為「10ppb」;他們將會在萊克多巴胺的禁藥令解除後,正式公告這個標準,做為未來把關的依據。
▲ 牛肉危害人體最大的應該是膽固醇與飽和脂肪酸。(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與專家認為,每日每公斤體重的萊克多巴胺安全攝食量訂為1微克時,台灣這樣的標準其實十分安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7月31日指出,台灣19到64歲男性平均每天吃12.85克的牛肉,吃到牛肉所殘留的10ppb以下的萊克多巴胺,僅有1微克的0.5%,對人體的健康影響在可接受範圍內。
攸關萊克多巴胺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經三讀修正,待總統公告後,衛生署將會在萊克多巴胺的禁藥令撤除後正式公告這項標準值,並加強市售牛肉的檢驗。
衛生機關自3月20日0時展開「瘦肉精大執法」,直到7月29日止,逐批抽驗490批進口牛肉 ,已經有6批檢驗出瘦肉精,違反「不得檢出」的現行規定,其中有5批退運、1 批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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