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游姓男子因長期無固定工作,缺錢花用,偕同蘇姓及鄭姓友人入侵黃姓女老師住處搶劫,並用膠帶將黃女綑綁猶如木乃伊,將財物搜刮一空後,再用電源線勒斃黃女。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游、蘇死刑,鄭男則因提議部要傷害黃女,惡性較輕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據了解,嫌犯游屹辰(25歲)與單身獨居的女老師黃安琳(34歲)是鄰居,注意到女老師的「鞋子很多」,經濟狀況應該不錯,因而與友人蘇志效(38歲)、鄭文輝(29歲)計畫行竊。
3人於是在2008年12月8日晚間11點左右,先到女老師門口按門鈴,待黃女開門後3人一擁而上將她壓制在地,拖進房間用膠帶捆綁黃女手腳,再拿毛巾塞住嘴巴、用衣物蒙眼,幾乎將她捆成一具木乃伊。
之後3人在屋內搜刮出2萬6千元現金及3張提款卡,游男擔心被認出,決定當場滅口,先是拿出手機電源線,與另2人聯手勒斃黃女,電源線斷了,再換更粗的印表機電源線勒,非得至她於死地,手段相當兇殘。
事後警方依提領紀錄逮到3名嫌犯,最高法院認定游、蘇執意殺死被害人,視人命為草芥,依強盜殺人罪判2人死刑定讞,而鄭男則臨時受邀犯案,犯案中曾阻止2人殺黃女,惡性較輕,因此判他無期徒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手段也太殘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