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貪汙案二審宣判 房阿生刑度減輕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官貪污案3日二審宣判,台灣高等法院依貪污等罪,分別判處前高院法官房阿生、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10年6月、11年6月、18年及20年徒刑;其中房阿生一審判刑13年,二審改判10年6月,是唯一獲得減輕刑度的被告。

特偵組「正己專案」查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房阿生,承審前立委何智輝涉銅鑼徵地弊案及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貪污案時,涉嫌透過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律師邱創舜等人牽線收賄,並去年12月18日偵結,共起訴13人。

對於二審宣判結果,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將針對房阿生減輕刑度、其他被告維持刑度等原因加以研究,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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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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