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5日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自2010年簽署並生效後,至2012年1至6月早期收穫清單(Early Harvest)台灣農產品出口大陸金額為8400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40%。
▼陸委會表示ECFA生效後,兩岸實際貿易效果已見成效。(圖/資料照片)
陸委會祕書處處長陳崇弘說,政府在協商ECFA時,努力爭取18項農產品列入早收清單,現在已有16項產品包括文心蘭、柳橙、哈密瓜、虱目魚、鱉蛋等銷售大陸免關稅,對台灣農漁產品出口到大陸市場有很大的助益,增加農民收入。
陳崇弘還說,兩岸主管機關歷經2年的商談,從今年6月25日開始,台灣稻米只要經農委會登錄及取得檢疫證明書,就可以出口到大陸,不需再重複進行檢疫作業,節省通關時間與成本。他指出,首批銷往大陸的台灣米已於7月25日從台中港出發,26日運抵大陸福州馬尾港,並進入大陸超級市場販售。
第八次江陳會談即將在8日9日舉行,預計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陳崇弘說,未來政府將持續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做到「既推動、又把關」的任務,兩岸所有簽署的協議也都會向大眾公開,接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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