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母親不滿師生戀鬧上法庭!花蓮某國中的陳姓排球教練(29歲),3年多前與同校1名當時13歲的國二女生發生戀情,並在陳男租屋處發生親吻、性交等親密行為,結果因兩人MSN對話太露骨,被國二女母親揭發。
國二女生與排球教練談戀愛,兩人在MSN上對話毫不遮掩,包括「床上都是妳香味,害我捨不得離開!」或是「我的手都是妳的味道!」親密又露骨的言詞被女方母親發現,找來對質後,國二女坦言曾與教練到租屋處4次,有親吻等行為,還有1次與教練發生性行為,因為喊痛陳男停止,但陳男則聲稱只有接吻沒有性接觸。
全案送花蓮地院審理,國二女生出庭承認自己愛上男教練,但法官認定男老師未嚴守師生分際,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判刑4年2個月,而事發後校方已不續聘該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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