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陳鴻宜/台北報導
警政署外事科員羅芳如,今年2月份搭莒光號夜車到台東,半路尿急在廁所踩到積水滑倒,昏迷40分鐘竟然沒人發現,造成腦震盪、破相和右腳骨折,她向台鐵求償156萬;台鐵則表示,當天廁所沒積水,一切交由司法審理。
羅芳如拄著柺杖,一跛一跛離開法院,骨折的右腳腳踝上套著鬆緊套復健,臉頰、鼻樑上還可以看到尚未復原的傷口,講到傷勢她就一肚子氣。因為地上一灘水,害她跌倒受傷,一個人在鎖上門的廁所裡昏迷了40分鐘,期間竟然都沒人發現,等到她自己清醒,才滿臉是血、搖搖晃晃地回到座位。
這一摔摔得可不輕,鼻樑、鼻翼都受傷,右腳也骨折腫成兩倍大,不能上班只能在家裡休養,讓她更氣的是,台鐵清潔時間表上,清潔員寫的打掃時間是凌晨2點半,當時她正昏倒在廁所內,怎麼會沒發現?
實際搭上莒光號,車廂和廁所空間不大,台鐵說,清潔人員都會定時巡車廂,當天確實沒看到廁所有積水。由於雙方說法不同,羅女打官司求償,要台鐵給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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