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書店鄭至慧癌病逝,醫師判賠百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書店創辦人,人稱台灣「婦女運動女俠」的鄭至慧,98年罹患食道癌,1個月後引發敗血症離開人世;她的丈夫張海潮控告陳昭富醫師,認為醫生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導致錯失醫療機會,提出精神賠償200萬,法官認為醫師有醫療上的疏失,判賠100萬。
人稱「婦運女俠」的鄭至慧,畢業於台大外文系,赴美攻讀文學,將歐美思想帶進台灣,70年代,為女性權益走上街頭,更在1994年,在台北成立女書店,是女權運動的重要聚會所。鄭至慧丈夫張海潮曾任台大數學系教授,夫妻在學界、婦運界佔重要腳色,民國67年兩人在美國相識結婚,回台後補拍婚紗照,一路支持太太踏上社會運動。
張海潮向法院主張,妻子的病情在9月20日已因感染可能引發敗血症,但陳醫師卻未向他告知,讓他喪失了幫妻子轉診感染科或其他治療選項,認為陳有疏於告知的義務,於是向法院求償二百萬元。
士林地院認為,醫師陳昭富可預期鄭至慧有重大病情,卻沒有告知,病患權益受侵害,確有過失;張海潮因為喪偶,精神受損害,昨天判決陳醫師必須賠償100萬元。振新醫院強調,醫師已經委任律師,對於判決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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