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通過柯文哲彈劾案,指出器捐案醫師瀆職明顯。(圖/記者陳佳雯攝)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監察院於14日以8票對2票通過柯文哲醫師彈劾案,監察院報告中指出去年8月台大醫院器官捐贈勸募小組將愛滋感染者血液檢體之陽性結果誤判為陰性,並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分別移植到5名病患身上,病患因此受到愛滋病毒感染。因此監察院彈劾台大醫院外科主治醫師柯文哲,並指出在器官摘除的前置作業20小時間,只要花2分鐘看一下檢驗報告,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明顯瀆職,遭到彈劾。
監察院經過調查發現,柯文哲醫師授權不具醫師身分的內勤人員及協調施擔任開立醫囑以及判讀檢驗報告的工作。柯文哲醫師本人也沒有依據台大醫院作業常規執行判讀業務,並疏於對其所屬的器官勸募小組協調施規劃完整的訓練課程,更授權讓沒有經驗的協調師執行器官移植的前置作業,嚴重違反醫療法第82條之1的「在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尤其愛滋病毒被衛生署列為「絕對禁忌症」,更應提高注意義務。
▼在檢驗報告單中可以看到Anti-HIV項目明確寫上56.7,依然被錯誤判讀。(圖/記者陳佳雯攝)
5名器官受贈患者因為報告誤判而遭到感染,雖然正在接受雞尾酒療法治療,但往後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監察院報告中更指出,柯文哲醫師多年來將器官捐贈前的Anti-HIV(抗愛滋病毒抗體)等八項檢驗,捨棄醫院內的檢驗資源不用而委外,在準備過程中完全疏忽應將器官捐贈者HIV(愛滋病)之檢驗結果列為異常值通報項目,導致這次僅由協調師透過電話確認檢驗結果,違規事證明確。
彈劾報告指出,本案所採用的協調師由柯文哲醫師親自招聘,卻對職務沒有設定專業要求,導致Anti-HIV檢驗項目雖然明確寫出56.7,卻未能判讀。在確定要捐贈器官到摘除器官期間的20小時,只要柯文哲醫師願意花2分鐘看一下報告,這件憾事就不會發生。柯文哲醫師於事後仍於媒體間嬉笑怒罵,甚至規避責任。
此事嚴重影響台大醫院多年建立之醫療口碑與台灣國際形象,監察院表示為肯定尊重病人生命的好醫師、為醫學院學生樹立典範並杜絕醫療歪風,決定彈劾柯文哲醫師,並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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