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公認 李宗瑞是「撿屍大隊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淫魔富少」李宗瑞(27歲,英文名Justin)涉迷姦偷拍案,除了從淫片截取的性愛照片外流,也有民眾提供媒體他近年在夜店開趴的照片,這些照片裡,李總是左擁右抱,摟抱的幾乎都是女星、女模或名媛,公然「喇舌」也不罕見。檢警更得知李被其他富二代封為「撿屍大隊長」。


▲李宗瑞前女友遭不明人士敲門。 (圖/中天新聞提供)

一名認識李宗瑞的企業第二代透露,之前在某些場合看過李宗瑞,但觀察李的舉止言行後,認為是不值得交往的「咖」,甚至可以用「人渣」來形容。這名富二代表示,先前就認為李宗瑞的荒唐行徑早晚會出事,果然真的出事了。

現在李宗瑞的行蹤成謎,在他「跑路」後,仍積欠東區4家夜店共120多萬酒錢,這筆錢都由母親楊小莉(本名石錦秀)大手筆代還。李鬧出這般醜事,不但讓他的父親李岳蒼辭去元大金控暨元大寶來證券董事,母親經營的私人俱樂部「307會館」也已轉手。

傳聞李宗瑞早在4年前,23歲就疑因迷姦偷拍一名小模,讓母親花了100萬元替他擺平。檢警查出,李是其他富二代玩伴公認的「撿屍大隊長」,所謂「撿屍」,是指男女喝醉後,女方不支,男方催情,釀成「男愛撿、女被撿」的性愛關係,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林立,夜晚一經酒精催情,信義區宛如「性慾區」,更有「撿屍大道」之稱,李宗瑞堪稱箇中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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