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害人又害己,就算賠錢也換不回幸福家庭。新竹縣男子陳正煇今年2月返家途中酒駕,除了超速還闖紅燈撞死無辜陳姓騎士。他無照駕駛又酒駕,最後判賠7百萬元。只是陳男今年6月酒駕又被查獲,4個月內連犯兩次,法官判決應執行有期徒期2年4個月。
根據《聯合報》16日報導。51歲的陳正煇今年2月在苗栗縣頭份鎮友人家中喝酒,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貨車,行經自強北路與十興路口時,闖紅燈撞死陳姓機車騎士,酒測值則被測出0.78毫克。
今年6月19日晚間,他在新竹縣新埔鎮友人家喝酒,酒後不記取教訓仍騎機車上路,遇到警察攔檢,測出酒測值0.7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法官認為,陳正煇在4個月內兩度酒駕,惡性不輕,判處有期徒期2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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