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的黃先生,8月初收到環保局的文件,內容是他去年11月在樹林騎機車,被檢舉達人拍到他亂吐檳榔汁、亂丟煙蒂和亂吐痰的照片。黃先生非常傻眼,因為照片中的男子根本不是他,機車也不是同一台,僅車牌相同,氣得向環保局申訴,沒想到環保局卻說,黃先生應該感謝有人幫他找出他的車牌被變造。
▼之前曾有民眾明明沒騎車卻收到罰單,最後發現是相關單位搞錯車牌號碼。(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
「不喝酒、不抽煙、不吃檳榔。」黃先生煙酒不碰卻收到違規照片,讓他非常不解。今年8月初,他收到郵局寄來的掛號信,內容是他在去年11月28日下午3點20分,於樹林保安街亂吐檳榔汁、3點22分在三多路口亂吐痰、3點23分在中正路亂丟煙蒂,環保局一連開了3張罰單,要求他繳交共3千6百元的罰款。
仔細比較,違規照片中的車款是白色110CC,黃先生的機車則是藍色125CC,兩台車無論是是車款或顏色通通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車牌號碼;黃先生還指出,承辦人竟然跟他說,應該要感謝環保局幫他找出有人變造他車牌。
針對黃先生的申訴,新北市環保局稽查科長許嘉琦表示,「查證照片非本人隨時可以撤銷罰單。」而經過查證,環保局已撤銷他的罰單,但黃先生對於環保局沒有經過仔細查證就隨意開罰單,還是不太舒服。(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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