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龍縯經紀公司提告徐懷鈺(Yuki)因未履行合約要求賠償,徐對此辯稱老闆吳祖望經常要求她喝酒應酬,還不時以簡訊性騷擾,未盡到保護旗下藝人的責任;昨(22日)最高法院判定Yuki敗訴,須賠200萬違約金及利息,合約糾紛終於畫下句點。
徐懷鈺2010年1月與龍縯國際影視簽約,但3月合約生效後卻突然「人間蒸發」,未參加經紀公司安排的活動,也聯絡不到本人,因此被提告未履行合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對此她則反控龍縯老闆吳祖望常常帶她喝酒應酬,甚至3個月連發上百通性騷擾簡訊,才決定搞失聯。
▲徐懷鈺與經紀公司的合約糾紛,最後判徐敗訴須賠違約金200萬(圖/翻攝徐懷鈺微博)
最高法院判決徐懷鈺敗訴,認為Yuki已年屆33歲,對於無意願的應酬有能力拒絕,且經調閱後發現,大部分她所指稱的性騷擾簡訊都是噓寒問暖,只有一封簡訊稱呼她「寶貝」,因此難以證明其性騷擾情形,依無理由違約判應賠償200萬元。龍縯執行長周彥彤滿意表示法律還她公道,吳祖望則鬆了口氣說:「司法終於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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