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涉嫌迷姦、偷拍的富少李宗瑞,23日到台北地檢署投案,由於檢方查扣的淫照中,男主角下體有一顆明顯黑痣,為求順利聲押李,檢方漏夜召法醫到偵查庭,勘驗李宗瑞私處特徵,比對與淫照是否相符,同時驗尿檢視是否吸毒。
逃亡23天後,在七夕情人節晚間8點35分,李宗瑞現身台北地檢署。從昨天下午4點開始,檢方就接到李宗瑞委任律師的電話,確認無誤後,李宗瑞開車北上投案,還與檢方約定,每半小時通一次電話,持續打了10通電話後,他總算在颱風天到案。
這段時間,李宗瑞到底躲在哪裡?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說,「其逃亡期間均藏匿於其女性友人陳美蘭位於彰化巿之住處未出,期間均靠陳美蘭接濟及照料,並沒有聯絡父母。」
擔心家人被連累,加上父親李岳蒼要他出面投案,在龐大壓力下,李透過陳美蘭的聯繫,與父親、律師討論後決定不再逃亡。黃謀信表示,「在被告李宗瑞父親委任律師後,由其父親陪同律師南下至彰化接被告李宗瑞。」
北檢連夜開庭偵訊,晚間11時許,女法醫王金英進入偵查庭,當庭勘驗李宗瑞的下體,確認李就是不雅照中的男主角;不過,李否認下藥性侵,辯稱是陳姓小模設計誣陷。黃謀信說,「被告李宗瑞矢口否認有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秘密等罪嫌,辯稱均係被害人合意所為,並否認有偷拍及散佈不雅照片之行為。」
律師文聞受訪時表示,「李表達講了很多不是事實部份…很多媒體報導的事。」對所有罪嫌,李宗瑞一概否認,檢方今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召開聲押庭後,認定李雖有逃亡之實,但無串證之虞,清晨4時許裁定李收押未禁見,李隨即被戒護送往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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