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變「泄停封」治早洩 大陸無法可管

我們想讓你知道…要用諧音當名稱,也別用在這種產品上嘛,太尷尬了...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以藝人姓名諧音拿來當商品名稱,在大陸可說是屢見不鮮,像是治早洩的「泄停封」、「流得滑」修正液等,但由於大陸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種行為有無侵權,雖然全國人大代表曾因此提案,希望能夠修改商標法,但到目前仍無下文。

▼這個產品的名稱,會不會讓你有點似曾相識?(圖/翻攝自網路)

在大陸商標法中,不能註冊為商標的,僅有第10條提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近似者;還有外國國家與國際組織的名稱、國旗或是旗幟,「紅十字」、「紅新月」之名稱、標誌;以及具民族歧視、誇大宣傳,又有欺騙性、對道德風俗有害或不良影響者。

因此,除了謝霆鋒和劉德華外,趙本山、費玉清與伊能靜名字的諧音,也紛紛變成服飾、止咳藥與婦女病藥物的產品名稱。

其實在2010年,人大代表秦希燕就呼籲應該將商標法修改,把名人的定義和姓名使用規範做出修改,但直至今日,仍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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