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押進台北看守所。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平面媒體「中國時報」報導李宗瑞案有關特定被害人情節及刊登不雅照片,台北地檢署27日上午發出傳票給撰文的4名記者與實習記者,最快下午傳喚到案,調查相關事證並查明偷拍畫面截圖的來源及散布管道。
中國時報26日在頭版刊登「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的新聞,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台北地檢署立即分他字案偵辦,朝刑法的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承辦檢察官上午發出證人傳票給撰文的2名陳姓記者、1名游姓記者及1名實習記者等4人,最快下午傳喚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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