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東
前兩天,有則很溫馨的小朋友新聞,那是一位11歲的胖胖男孩立志說,長大後「我要開李記阿賢專賣店!」看到之後,特別拉出來放在首頁的照片區,希望能讓更多人看到,進而有幫助他的機會。今天,有則新聞「河北太極傳人演示推手 壯漢一碰就誇張彈飛」,因為照片很不正經,也特別拉出到圖片區,希望讓網友在工作一整天後,能開開心心的下班回家。
在圖像化與網路社群化的今天,一張照片往往勝過千言萬語,傳遞的力量更是無遠弗屆。例如,之前的台灣孝行哥就是最好例子,江蘇街頭抱孫女鼻吻的清潔工也是如此--這些照片都讓跨過海峽,嵌入千萬網友的心中。
很多新聞的處理,不見得要有立場,也不必文以載道,只要能讓閱聽者看了「有感」就夠了。問題是,論斷哪些是讀者「有感」的新聞,終究還是要回到使用者的立場,也就是只要網友願意「點擊」的就是有感,願意「按讚」的就是有感,看完以後還記得的就是有感。
現在是一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更是一個媒體爆炸的時代,但最重要的是,這也是一個閱聽者直接主導的時代。套句廣告詞當結尾--「新聞,始終來自人性」,喜怒哀樂都是人性,你能陪著新聞一起「有感」的就是好新聞。(今天總編輯又被召喚去開會,所以只好繼續寫。數多不過三,明天一定是他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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