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李宗瑞到案至今,始終堅稱未下藥迷姦,但據了解,他從2008年起就開始拍性愛影片,去年甚至有一個月拍攝16名女子,換言之,平均兩天就犯案一次;專家分析,李的行為類似所謂「收集僻」,是想藉財力證明自己的能耐。
昨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李宗瑞去年7月涉嫌迷姦姊妹花小模而遭警方移送,但他並未因此收斂,照常到台北東區巴塞隆納、大富豪、龍亨等3大酒店故技重施,並在逃亡前再犯下多起迷姦案,甚至有酒店將他列為「奧客」,只能買小姐的檯數到下班,不能帶小姐出場。
據媒體報導,分析淫照拍攝時間發現,李宗瑞一開始每個月最多拍一、兩段影片,並以手機拍攝,後來可能因角度不好,乾脆以電腦裝設的視訊鏡頭偷拍;2010年他開始大量拍攝,去年更達最高峰,曾單月加害16名女子。
由於偷拍影片幾乎都相同,顯示李宗瑞只在乎有沒有拍到、不在乎過程,有人認為他疑似有「千人斬」的特殊癖好,拚命收集、錄影、建檔,就像有人喜歡集郵一樣。
精神科醫師受訪時分析,李的行為是為了證明自己能夠掌握對方,並藉收集影片滿足偷窺慾,這類型的人個性多半較衝動,比較沒辦法控制情緒,尤以男性居多。
我們想讓你知道…真不是普通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