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高中已婚學務主任,先前在校尾隨年輕女老師進廁所,逼口交不成強壓性侵得逞,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校評會2度決議解聘,卻遭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以程序不符打回,案件拖了5個多月,學校仍無法將他停聘,又因已經開學,只好幫他排課,導致昨天有女學生心生恐懼拒上。
該名學務主任是在3月20日參加晚宴返校後,酒後返校於停車場看見女老師,向前欲擁抱、親吻被拒後,就跟著她到女廁,強行推進廁所間逼迫口交,雖然極力反抗,最後仍被性侵,離開前還警告不得聲張。
在女老師報案後,該學務主任已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隨後便以父親車禍為由請假3個月。由於他在校評會坦承與女老師發生性關係,最後依違反《教師法》行為不檢規定,於6月決議解聘,公文送至教育部中辦,竟遭以「引用法條錯誤」打回。
校方再召開第2次校評會,仍決議停聘該教務主任,但這次因為沒有請他列席說明,再度被教育部中辦退回。學校緊接著在上月補正程序申報審議,但因為這學期已經開學,男主任因聘書有效期還有5年,只好為其繼續排課。
此舉引發學生和家長不滿,昨天甚至有一名女同學拒絕進教室上該主任的課。據了解,教育部中辦人事科科長邱東坡表示,最快下周召集專家學者進行「不適任教師審議會議」,若沒有其他新事證,會尊重學校解聘他的決議,若當事人不服,也可以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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