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社要賣了?蘋果總編馬維敏:黎智英果然是怪咖

2012年09月5日 11:52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壹傳媒4日正式公告,有「獨立第三方」資本要洽購台灣《蘋果日報》、《爽報》與《壹週刊》等印刷媒體業務,此事對於壹傳媒的員工來說,也是相當突然而震撼的消息;《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直言,「黎智英果然是個不按牌理出牌的怪咖」。

壹傳媒在自願公告中指出,壹傳媒正就此筆交易與第三方進行初步磋商。交易條件目前仍處於初步階段,並強調「此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公司股東及公眾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而儘管「此交易可能不會落實」,但這個訊息對員工造成不小的衝擊,馬維敏5日的「老總手記」一開頭就寫道,「我也從同事眼神中看見許多疑惑徬徨。」

►《我是黎智英》封面。(圖/取自網路)

馬維敏直言,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果然是個不按牌理出牌的怪咖。但經營層面的決策,員工縱然有質疑,卻很難改變。」並激勵同仁「《蘋果》的成績,絕對是同仁堅持不向權勢低頭,不被利益收買,勇於踢爆非法濫權。」即使最後出售,並不是因為《蘋果》和同事的失敗,而是因為他們的成功,才讓《蘋果》還有搶手的市場價值。

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嘉聲4日發信給壹傳媒員工,表示「該項披露是依照香港聯交所的條例刊載,不代表集團已確定出售該等業務。集團將於未來數星期與有興趣之第三者進行接觸及洽商」,意即根據香港法令,有人出價就要公告,不代表「確定」出售,「在洽購期間,我們的業務保持不變,請同仁如同往常一樣的作業。」

被自家報社總編稱為「怪咖」的黎智英,本來就是香港具爭議性的人物。63歲的「肥佬黎」又被稱為「報壇希特勒」,1948年生於廣州,1960年才12歲時,就一個人帶著1元港幣從澳門偷渡到香港當童工,完全是白手起家的典型。

黎智英在1981年創辦佐丹奴時裝連鎖店,1990年代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2001年進軍台灣創辦台灣《壹週刊》,引進香港的八卦與狗仔文化,2003年5月創辦台灣《蘋果日報》,2009年籌辦壹電視。期間在2008年10月辭去壹傳媒行政總裁職務,留任集團董事會主席。

56歲時,黎智英寫下自傳《我是黎智英》(由商周出版),他說「無論做人或做事,簡單才能專注。但是簡單令人生畏,大多數的人都喜歡保有許多選擇,愈是重要的事情便要愈多的選擇。殊不知選擇愈多,事情愈複雜,如果我們將生命裡重要的事情都複雜化,那我們必死無疑。」、「若你問我在近六十年的複雜人生裡找出了什麼條理,這條理便是簡單。無論經營事業還是人生,我們都要時刻提醒自己,有什麼是我們應該要放棄的?」

如今,黎智英要放棄台灣市場了嗎?
 

引二戰律師名言 旺中蔡衍明控告壹傳媒加重誹謗

蘋果壹週刊神秘買主 王雪紅、郭台銘被點名

港媒:黎智英「止血變現」 處理完壹電視再承認敗走?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