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踹醉翁冤死大逆轉 檢方:孕婦丈夫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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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冤死案,員警吳春生踹頭非主要死因。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大安分局員警疑踹傷翁致死,案情出現逆轉!外界原以為員警吳春生因不滿醉漢辱罵,憤而踹頭致63歲蔡瑞松腦部重創亡,台北地檢署現在查出劉姓孕婦的丈夫蘇明威才是真兇,檢察官發現蘇男為護妻,朝蔡頭部重踢,且事後推責任給死者,無悔改之意,檢方依重傷害致死罪嫌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這起員警踹醉翁頭致死案發生於6月24日,蔡男在大安森林公園疑似以酒瓶攻擊劉姓孕婦,而和孕婦的先生蘇明威及劉女胞兄起口角遭毆,因對方也指控他打人,所以蔡男被送進派出所,但進到派出所6個小時後,老翁突然昏迷不醒被緊急送醫,並在27日被宣告不治。

由於有劉姓軍事雜誌記者指出在公園內看到員警圍住蔡翁並踹他的頭部,一度讓外界以為警察也涉毆蔡翁致死;蔡男家屬事後指控蘇男、劉男涉嫌毆打,檢方隨即傳喚相關人證,加上驗屍報告也發現員警腳踢非真正致死關鍵因素,也讓案情大翻轉。

▲疑似喝醉酒的蔡男因遭毆,最後傷重不治。

檢方指出,蘇男為保護孕妻,狂踹蔡男頭部,吳姓員警獲報前來處理時,不滿遭辱罵,也朝蔡的臉部踢兩腳,但在場的劉姓孕婦及其兄為袒護蘇男,向檢方否認看到蘇男踹人。

北檢6日偵結,檢察官認為蘇男致蔡翁重傷不治,但犯後卻無悔改之意,且推卸責任給死者,被依重傷害致死罪嫌將他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而劉女及其兄因不實作證,遭依偽證罪起訴;而吳姓員警因行為失當,被依普通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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