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謝姓女子去年因為在上班時間請病假遭開除,懷疑自己因曾發現女老闆購買按摩棒才會被報復開除,並提告索賠遣散費,甚至還以「真不曉得按摩棒大嬸在堅持什麼」當作MSN暱稱,最後被女老闆控告誹謗。
◄女老闆遭辱「按摩棒大嬸」提告敗訴。(示意圖/資料畫面)
今年19歲的謝女去年8月在科技公司任職時收到郵購包裹,以為客戶寄來的瑕疵品要送修,拆貨才驚覺這是陳姓女老闆買的情趣按摩棒,隔月請2小時看病回公司上班時,被告知「明天不用上班」,因此謝女懷疑陳女是因為按摩棒一事才解僱她。
事後陳姓女老闆稱當初是謝女主動辭職,而且她也有進行慰留,也強調購買按摩棒一事子虛烏有。結果陳女今年4月在遣散費案審理期間,在MSN發現「按摩棒」的諷刺暱稱,一氣之下狀告謝女加重誹謗,害她被外界誤會。
謝女在誹謗案審理期間稱,暱稱僅是抒發心情,當時放沒多久就拿掉,也沒人來問她「按摩棒大嬸」是誰,況且她跟陳女沒有共同的MSN聯絡人。
檢方表示,因陳女無法證明有人看到此暱稱,也沒留存畫面或找到人可證明,不構成刑責;至於追討遣散費一事,法院9月初已判決陳女應支付9196元遣散費與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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