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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發院日前判美麗灣開發案環評未過敗訴,對於外界批應「先拆再環評」,環保署長沈世宏24日在立法答詢時鬆口表示,他個人支持「先拆再環評」,但該不該拆?要由內政部和台東縣政府依相關建築法規決定,美麗灣案屬一般飯店開發,依法環保署沒有權利做拆除的決定,而《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台東縣政府,但相關單位不願正式回應。
▲外界要求美麗灣公司不只要停工還要拆除建物。(圖/取自地球公民基金會)
爭議多年的台東美麗灣案,歷經5年審理、兩度更審,20日最高法院認為美麗灣公司刻意將6公頃的開發面積分成兩塊,讓旅館部分不超過1公頃,就不用環評,鑽法律漏洞,違法在先,判環團勝訴並求台東縣政府命令美麗灣公司停止開發行為。
立委田秋堇24日在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美麗灣公司規避未做環評,其他部分則實施環評,雖然最高法院做出停止開發的判決,但業者和台東縣政府又表示要把6公頃開發案合在一起做環評,她當場要求環保署,要強硬要求縣政府先拆除美麗灣建物再做環評,不能放任縣政府繼續違法縱容業者。
沈世宏答詢時表示,他個人當然支持應「先拆除再來做環評」,但一切得依法進行,美麗灣當初是以一般旅館業申請,因此只要由台東縣政府進行環評就可以了,環保署無權介入,也不能違法蠻幹。該不該先拆既有的建物,應依建築相關規定,由內政部和縣政府來認定。
面對媒體詢問他是否會打電話給台東縣長黃健庭表明自己的立場,沈世宏說不需要打這通電話,相信黃健庭會做最好的判斷,而《ETtoday新聞雲》記者致電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則不願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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