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客人丟棄點數換「海綿寶寶」 全家女店員挨告

我們想讓你知道…真是得不償失啊!


▲各大超商會不定期推出各主題商品,吸引顧客上門消費集點換取贈品(圖/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超商都會辦集點數換贈品的活動,新北市新莊區全家便利商店員工范雯雯,涉嫌拿走客人不要的點數,占為己用,但超商已規定不要的貼紙必須回收,被店長徐國原發現後提告。板橋地檢署認定貼紙是屬於有一定價值的物品,將她依業務侵占罪聲請簡易判決,向法院請求量處6個月徒刑。

范女4月時涉嫌將客人不要的貼紙占為己用,兌換開跑首晚就集滿60點,可以換2支「海綿寶寶趣味可動筆」,店長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發現當他利用職務之便,7度拿走客人不要的點數,依全家便利商店總公司規定,員工不得將集點貼紙占為己有,才告范女侵占。

范女出庭時堅稱,「是客人不要,我才拿」;而店長認為她未遵守公司規定,又不認錯道歉。板橋地檢署勸和解不成,起訴范女業務侵占罪嫌,求刑6個月並建請法官准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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