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2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根據兒福聯盟統計,台灣兒童平均1年收看超過8000個垃圾食物廣告,在兒童收看的熱門卡通中,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在用餐時段,廣告頻率更是其他時段的1.6倍。她呼籲,兒童節目應透過修法,限播垃圾食物廣告。
▲王育敏要求兒少節目應限播垃圾食物廣告,並限制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促銷垃圾食品。
王育敏表示,美國紐約要求餐飲業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和含糖飲料;法國也對含糖飲料業者課徵「肥胖稅」;英國則規定兒童節目黃金時段禁播垃圾食品廣告。未來她將推動修法,限制垃圾食物在兒少頻道、節目促銷、插播廣告,並禁止業者以送贈品方式行銷垃圾食品。
共同出席記者會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內容事務處長何吉森表示,為保護兒童健康,已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卡通頻道或其他以兒童為主要收視群的節目,規範廣告內容和時間,也將尊重社會共識,擬定相關修法配套。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吳希文則說,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準備提送立法院審議,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或會導致慢性病的食物,增列限制廣告條文,也有相關停播規定和罰則。
吳希文並表示,垃圾食物一般認定是高油高糖食品,現在要從攝食量、脂肪量等進一步認定,但世界各國都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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