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31歲的陳姓男子抱著1歲女兒出門散步,3日早上先在新店區北新路3段騎樓和一名女子擦身而過,手臂不小心觸碰到她的胸部,竟抱著女兒尾隨她回家,還趁女子走出電梯時,襲臀得逞,再假裝沒事關上電梯門,但在電梯下樓時,被少女父親逮個正著,報警處裡。警方訊後將陳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
▲新北市新店一名陳姓色父抱女兒,在電梯內襲女臀(紅圈處)。(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陳嫌在新北市環保局任職,3日早上帶女兒出門散步,在新店區北新路3段騎樓和一名女子擦身而過,觸碰到她的胸部,讓她感到不舒服,隨後又尾隨女子進入住家電梯,但陳嫌並不住在事發現場,隨便按了7樓應付;女子在4樓走出電梯時,他伸右手按「關門鍵」觸碰到她的臀部,辯稱不是故意襲臀。被害女子明顯感到有人觸摸臀部,向父親告狀,趁電梯下樓時,她父親在電梯口逮住陳嫌,扭送法辦。
警方調閱兩處監視器畫面,發現騎樓非常寬敞,陳嫌顯然是故意接近被害女子,而左手抱著女兒進電梯的陳嫌,居然還伸右手摸女子屁股,員警氣得大罵陳嫌「還敢拿女兒當擋箭牌」!由於陳嫌不住在事發現場,也說不出到那裡的目的,監視器畫面也罪證確鑿,警方訊後將陳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
我們想讓你知道…爸爸好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