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嘉義市廖姓男整脊師幫一名女子推拿時,以手指性侵女子下體2次,還問「有沒有麻麻的感覺」,警訊時更辯稱是有效療程,最高法院4日維持二審認定,以強制性交罪判廖男4年徒刑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於去年6月間為一名女子整脊推拿,利用為女子按摩臀部、大腿內側時,以手指性侵女子2次,還問女子「有沒有麻麻的感覺」,事後拿醫學書向女子及女子的友人表示這是正當推拿手法,女子事後致電母親到場報警處理。
廖男於警方製造筆錄時坦承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但也向女子解釋侵入女性陰部對女子的症狀是有效的療程,但在法院審理時,廖男推翻前述說法,辯稱推拿前要先做筋絡、按壓等,他僅碰到女子的大腿內側及鼠蹊部。
法院一審不採信廖男說法,以強制性交罪判廖男4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法院認為廖男曾坦承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且依廖男提出的醫學書,並無隻字片語提以及須以手伸入患者內褲內,按壓鼠蹊部及外陰部等手法,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認定;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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